思政建设
思政建设
当前位置: 首页>>思政建设>>正文

民主评议党员制度

发布时间:2012-07-18 10:04 来源:  浏览:[] 次

民主评议党员制度

(一)民主评议党员工作。党支部每年要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。按照中央《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》、省委《关于开展评议党员工作的规定》和校党委的有关要求开展民主评议作。

(二)评议中要切实保证质量,严禁走过场。民主评议党员要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。要注意抓好思想教育、民主评议、组织处置、总结整改等关键环节。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党组织和党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,民主评议党员要同“争先创优”、支部换届改选,调整支部班子等工作结合进行。

(三)采取评两头的方法评定党员等次。即评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。中间层次为合格党员。在评议的基础上,认真总结经验教训,落实整改措施,对先锋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进行表彰,对作用不够突出的党员,党支部要指出缺点和不足,教育帮助他们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对不合格的党员,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。

(四)评议结束后,要认真检查,及时总结。

(五)领导干部要带头。对违反党的纪律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行为,必须进行批评教育,情节严重的,要给予纪律处分。

上一条:三会一课制度 下一条:党员学习制度

地址: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文韬苑明理楼3楼 电话:0851-85816684

版权所有:4008云顶网站-(中国)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支持:志胜科技

ICP备案号:黔ICP备